記者洪琮翔、巫冠瑩/新北報導
新北中和一處老舊公寓,住戶小J控訴,一樓屋主長期以車佔位,害其他住戶無位可停。原來一樓外的土地是屬於公寓住戶共同持有,雙方為了停車位多次協商卻毫無結果,但對方也拿當初買房的DM澄清他有優先使用權,一切是合法使用。面臨遭佔位之際,小J還收到恐嚇信,讓她住得膽顫心驚,決定提告找出幕後黑手。
住戶:「我跟你講,你可以停,可以,但是我車子要停,(你車子回來是不是也叫我開走?),對對對,當然。(那為什麼你可以我不行?)」
雙方一來一往,為了公寓樓下的停車位爭執不下。
住戶:「去法院告,有辦法你去法院告,說樓下不給我停車怎麼樣 ,如果說你勝訴我馬上搬。」
強調自己是合法使用,要對方去提告,告贏才要讓位,原來是一樓住戶長期將車停在自家門口,引發其他住戶不滿沒位可停。
投訴人小J:「這是馬路,但是我們一樓有優先使用權啊,那人就是說這不可以停啦,我們沒有要讓你停。」
公寓前的道路是左右兩側公寓的私人土地,但按理來說,5層樓的住戶都有平均使用權,住戶不滿遭霸位貼公告提醒,卻遭人恐嚇。
從信箱拿出一張張黑字填滿的信,上面寫著「我們真的不知道你們的廉恥在哪裡,拜託行行好,才不會有太多罪孽禍延到子孫身上」。
投訴人小J:「我說什麼我是耍特權,說我都在騙人。」
遭投訴住戶:「在這37年了,當時售屋小姐說買樓下方便停車,停到現在都沒有發生什麼變化。」
住戶反駁並拿出當初買房的DM,強調30多年前就清楚寫上,一樓外的土地是屬於一樓優先使用,大家都沒有意見之下,就如同漠視同意的分管協議。
律師陳德弘:「這棟大樓住戶共有的話,那就會發生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他長期以來的使用,會不會有構成一個漠視的分管協議。」
警方多次到場處理,但屬於私人土地無法介入,現在雙方各說各話,誰對誰錯恐怕只能等法官給答案,但在這之前一封封的恐嚇到底是誰寫的?小J也決定提告,要揪出幕後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