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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房價 立院法制局籲 搭配用途限制

 
 
林縉明/台北報導
2021年1月3日
 
立法院法制局認為,現行政策集中放款成數及寬限等限制,建議央行應再搭配貸款用途限制、貸款成數級距化、貸款利率差異性、貸款年限及寬限期等4大措施。(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法制局認為,現行政策集中放款成數及寬限等限制,建議央行應再搭配貸款用途限制、貸款成數級距化、貸款利率差異性、貸款年限及寬限期等4大措施。(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房市過熱導致房價上漲,中央銀行去年12月,祭出調整貸款限制、餘屋貸款貸5成等房市信用管制措。不過,立法院法制局認為,現行政策集中放款成數及寬限等限制,建議央行應再搭配貸款用途限制、貸款成數級距化、貸款利率差異性、貸款年限及寬限期等4大措施。

央行去年底公布暌違10年祭出房市信用管制措施,包括公司法人第1戶貸款限貸6成、第2戶以上限貸5成,均無寬限期;高價住宅貸款維持目前6成、無寬限期;購地限貸6.5成,保留1成動工款,並檢附具體興建計畫;餘屋貸款限貸5成。

不過,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房價上漲主因在於利率太低,央行採取措施雖立意良善,但欠缺實際操作的細節及技術性內容,建議搭配貸款用途限制、貸款成數級距化、貸款利率差異性、貸款年限及寬限期等4大措施。

現行銀行貸款用途分為買車、買房、裝潢、投資、求學進修、消費產品等,銀行會根據申貸人的用途,並衡量年齡、收入、信用評分等因素評估分險。該報告認為,對於購置第3戶以上者其貸款用途不宜用「買房」評估,應以「投資」作為風險評估標準,可有效減少投機客以買房為名而行炒作之實。

貸款利率部分,除首購年輕人購屋貸款利率維持優惠措施外,其餘房貸實際負擔利率提高,才能有效抑制房價飆漲,建議購屋第3戶以上者貸款屬投資等級,其利率不能與購屋利率等同,央行應考慮合理調高一定區間,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是用,壓縮投資者獲取暴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