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最重要的變革是預收屋銷售前後都要申報納管,同時實價登錄公布資訊將揭露到每個門牌,讓房屋交易市場更加透明。
在朝野黨團都有共識下,實價登錄2.0的相關三項法案修法,快速通過委員會審查,並安排在本次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
內政部表示,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透明、即時、正確,並遏止預售屋交易炒作,健全市場發展。
本次三讀通過法案修正重點包括:
一、成交資訊門牌、地號完整揭露:刪除現行成交資訊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揭露的規定,使門牌、地號資訊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二、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增訂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將建案資訊報請地方政府備查,並將自行銷售者納入實價登錄制度範圍,另申報時間提前至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申報,讓預售屋交易資訊更為即時。
三、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得向交易當事人等查閱相關文件,並明定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另就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交易面積不實情形,經按戶(棟)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2次仍未改正者,將加重按次處3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以確保交易資訊正確。
四、紅單交易納管:明定預售屋銷售者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銷售者保留出售、保留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方事項,且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以防杜投機炒作。
五、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明定銷售預售屋者於銷售前,應一併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經備查後如使用的契約不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直接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共有五大重點,分別為完整揭露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禁止紅單轉售、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屢不改正者加重處罰。其中,針對紅單轉售,新法上路後最高將重罰100萬。此外,由財政部提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也完成三讀,明訂未來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恢復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用以抑制大戶利用未上市櫃公司投機炒房。
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2.0,提出的《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條文,昨三讀通過。修法重點主要在補強「實價登錄」。未來成交案件的門牌、地號均要完整揭露,修法前買賣的案件也將一併公開提供查詢。不實揭露限期未改正者的罰鍰,也提高為30萬到1百萬元。
另新制規定預售屋應於買賣後30日內進行申報,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兩次未改善者,處30萬到1百萬元罰鍰。至於最被外界詬病的紅單炒作,這次也透過修法,禁止預購紅單等書面契據轉售給第三人,違者可按戶處15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政府未找房地產業者或公會先溝通,貿然修法,未來恐會造成很多糾紛。他直言,預售屋只有案名,沒有門牌號碼,難道是要依照棟別,樓層來區分?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指出,此次修法有助資訊透明,但初期可能有不肖業者作價等歪風,主管機關得思考在規定之外如何落實政策與民眾期待,這才是考驗。
另《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昨也三讀通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這次修法影響最大的就是家族企業或投資公司的股東,這些個人股東必須盤點手上未上市櫃公司持股與股權狀況,善用基本所得稅額670萬元的免稅額來分配買賣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