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_news » 國土計畫法修訂 土地建物轉換後無損權益

 

國土計畫法修訂 土地建物轉換後無損權益

2020-12-10 21:58 內政部

國土計畫法修正通過後,阿里山山區土地分類方式,將由原本「非都市分區」改為「國土功能分區」。圖/嘉義縣經發處城鄉規劃科提供

國土計畫法修正通過後,阿里山山區土地分類方式,將由原本「非都市分區」改為「國土功能分區」。

圖/嘉義縣經發處城鄉規劃科提供

 

內政部今年9月規畫修訂「國土計畫法」,依現有分級方式取代既有「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標準,嘉義縣山區不少農民和民宿業者擔心法規限縮,土地無法再使用,今日下午經濟發展局城鄉發展科舉辦說明會,向民眾解釋現行標準,並表示既有土地經轉換後權益無損,請民眾無須恐慌。

 

國土計畫審議,將嘉義縣山區土地依照地質敏感度,重新劃分為四類,原有「森林區」,佔阿里山鄉超過四成以上土地,重新評估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屬最高敏感地區;敏感等級次高的「山坡地保育區」則重新劃分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

 

嘉義縣山區超過8成均屬此兩類,民宿業者和農民擔心,重新規劃後,是否能繼續使用土地,經發處城鄉規劃科科長陳金木表示,土地不論是否開發建築,均保障其原有合法權益,得繼續編定為建築用地或其他使用。

 

既有合法建物如果於計畫實施前已取得合法使用之建物,除有安全疑慮,評估後不宜使用外,仍可持續依原來合法之使用。

 

至於農牧用地如農作、農田水利設施、農作生產、管理設施等,可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農舍,也可作民宿用;另,原本規畫內甲、乙、丙種建築用地,可申請住宅或民宿、一般零售、餐飲設施等,但僅原丙種建築用地可申請旅館。

 

「國土計畫法」預計在12月送到內政部核定,二階規畫將在明年初發布實施,共50萬筆地籍資料,將配合地形圖,逐一審定。

「國土計畫法」修訂將依,土地敏感程度,劃分不同四種區域和不同等級。圖/嘉義縣經發處城鄉規劃科提供
「國土計畫法」修訂將依,土地敏感程度,劃分不同四種區域和不同等級。
圖/嘉義縣經發處城鄉規劃科提供國土保育地區共分四類,第一類為高敏感地區。圖/嘉義縣經發處城鄉規劃科提供
國土保育地區共分四類,第一類為高敏感地區。
圖/嘉義縣經發處城鄉規劃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