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看房通常會先比較「每一坪的價格」,現在買房受限於頭期款,不少人會以總價為主,因此近年不少建商都推出坪數較小總價相對低的產品,分期攤還的金額跟每個月的房租差不多,「租不如買」幾乎是統一口號;針對「租不如買」這句話,在捷運沿線擁有多間套房,還成立包租代管的「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認為這句話沒錯,而且認為「買屋絕對沒錯」,但要符合三項條件才能「敗下去」。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圖/東森新聞)
先搞清楚「租不如買」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指出,買房子沒有錯,但是建商所說「租不如買」這句話,並沒有幫買方判斷什麼時間是「租不如買的時候」,想要「租不如買」就是當「租金夠付房子扣掉頭期款之後的房貸本息」,這才是真正的「租不如買」。
蔡志雄說,「我覺得目前雙北、桃園的租金都還不夠付房貸本息,如果到台中、高雄的就有可能,所以我覺得建商講得租不如買,我覺得台中、高雄確實是,但桃園跟雙北就看各人選擇」,但同時也必須思考「如果想在台北市租不如買,租金是去租20坪的房子,如果要買的話可能會少一半,只能買十幾坪的房子」。
這3種人別太衝動
蔡志雄指出,有3種人即使租金夠付房貸本息,也不建議以房貸代替租金!包括仍有學貸信貸的人、繳完頭期無「緊急預備金」的人,以及「只看現在的人」。
蔡志雄說,第一與第二種人原本就有其他金錢上的負擔,資金流動受限,比較不建議買進不動產;第三種人則是需要先思考,先付了一筆頭期款買下小套房之後,20年、30年過去房貸付完了,但是生活需求是不是也變了?照過去的經驗,其實房價經過20年上漲三倍都是有可能的,換屋這個選擇也得考慮進去。
「買房子不能只想到現在,要想五年後、十年後、結婚、生小孩會有哪些需求」,蔡志雄說,「買之前要先想,小孩出生後房子需要的坪數有多大?」如果有計畫結婚、生小孩結果現在只買了10幾坪的小套房,還扣掉公設裡面剩下5、6坪,結果小孩出生之後家裡空間根本不夠大,就變成替自己製造困擾;所謂的租不如買要考慮的,除了有沒有頭期款能不能揹房貸之外,還要去想現在買的空間能住幾年?未來要不要換屋?沒先想好先買、先衝,未來出問題這種人就不建議「租不如買」。
蔡志雄建議,如果雙北桃園買不下手,可以把眼光放到台中,選對地段未來收租存到一筆錢之後,再把資金挪回北部,買桃園或雙北的房子,「不動產不會隨著貨幣貶值,如果你有一個不動產,那會是一輩子很重要的資產」。
租屋代管老闆推買房
蔡志雄表示,「年輕人確實該買房子」,「我開了租屋代管公司,照理來說要建議大家租房子,但坦白說,我自己也年輕過,對於我自己年輕時買了那幾間房子,我到現在還深深的覺得我做了正確的決定」,「我發現現在很多年輕人根本想都沒想,直接放棄買房的希望」,「我建議年輕人先克服剛剛提到的那三個條件,克服那三點之後,其實人都還是會需要買房子」,年紀越大、租房子困難越多,甚至於一些舊公寓要爬樓梯都不能考慮,除了政府提供的房子比較有無障礙空間規劃,不然老年人租房會有許多生活上的不便。
蔡志雄說,如果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即使是舊公寓也能改造成無障礙空間,可是年輕時沒有拚出一間房子創造老年能居住的空間就比較困難,人不可能一輩子租房子,想買房得克服困難、釐清資產狀況,思考未來需求之後再下手。
(封面圖/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