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登「以低報高」為了什麼? 專家揭四大主因
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實價登錄頻傳造假,北市一名地政士因連續造假,遭判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表示,坊間實價登錄作假傳聞相當多,法院判重刑,可具遏阻效果 。不過,由於市場有需求,造假情事恐難斷絕,有賴相關單位持續查緝。
葉國華表示,實價登錄作假主要是以低報高,會這樣做,主要有四個原因。
一是為了向銀行貸出較多金額。有些人可能是手頭現金不夠,必須把合約價格寫高一點,用房貸來補足自備款,有些則是因房貸利息低,覺得不貸白不貸,因此和賣方說好,把合約價格寫高一些,從銀行搬出較多的錢。
第二是為了護盤。會這樣做的,大多是建商或投資客,建商銷售成屋,怕登錄過低價格,接下來不好交屋,因此會和買方說好,以較高價格登錄。投資客大多在同一社區擁有多戶房子,擔心認賠殺出的房子照實登錄後,愈賣愈低,愈賠愈多,因此作假。
這類作假最直接的的方式,就是寫AB約,一份真實成交價,另一份拉高價格,不實的合約則用來申報。有些建商擔心被查到,會以裝潢、送家電方式來遮掩,並在實價登錄時特別備註,目前內政部實價網就有很多這類登錄資料。
以低報高的第三個原因,是為了拱行情。這也以建商、投資客較多,除了寫假合約外,有些人也會操作左手換右手,自己人轉來轉去,拉高社區行情並登錄,以便手上其他房子高價脫手。
第四是為未來售屋時,房地合一節稅作準備。房地合一稅根據獲利金額金額申報,取得成本愈高,未來轉手,獲利金額較少,就可少繳稅,為了節稅的做假,雙方大多會先說好,較難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