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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贈屋? 拆解廣告噱頭

僅地上權月租2萬綁約30年 比買還貴

 
■彰化縣北斗鎮陶朱路一棟透天厝以每月9000元招租、承租就送房花招。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陳昱均、余奕賢/綜合報導】豈有這種好康?彰化1棟透天老屋主出奇招,以月租9千元,「直到阿伯死亡這一棟房子就送給你」的招租文案,吸引許多民眾看屋。不過屋主坦言,須月繳2萬元且持續30年才可獲屋;《蘋果》也追查,該屋是以48萬元法拍取得的地上物,無土地所有權,且後續會產生不少法律問題,民眾務必留意。

 

近日臉書「台中自住買賣區」社團有則「租屋即贈屋」文,吸引大批網友熱議,內容提及屋主陳先生72歲了,「活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會很久了」,「誰來租我的房子我就把這個房子送給誰」,「你要準時付房租直到阿伯死亡這一棟房子就送給你」,月租9千元,地點在彰化縣北斗鎮陶朱路。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48萬法拍屋 招租耍花樣

《蘋果》走訪該屋,為一棟3樓高、建坪70坪透天,住在該處的劉先生指出,自己家族從日治時代就居住在此,土地都是國有地,但家族有優先使用權,此出租物件為連棟屋的一部分,當初因親人無力支付貸款而遭法拍,僅有房屋所有權,沒有土地權狀,於4~5年前被一名宋先生以48萬元標得。推估上網招租的陳先生即為宋先生的化名。

 

劉先生提及,以前曾用1萬元不到的租金承租,後來雙方有水電糾紛,「宋先生又想以350萬元售屋,便沒再向其續租,9月才剛搬離清空房屋。 」但近期租屋文發表後,除為方便民眾看屋而沒鎖門,造成他困擾外,也抱怨「大家就一直來看房,在睡覺也會被人喊起來」。

《蘋果》致電該名自稱陳姓的屋主,他表示非白白送屋,「你不要我的財產,我就9千元租你,要我的財產,就每月付我2萬元」,強調這是讓年輕人在不用準備頭期款、也免利息下,就可輕鬆購屋,只要在30年內固定支付他2萬元,滿15年時房子會先過戶,但抵押權仍登記在他名下,以確保後續的15年還會繼續支付他每月2萬元。

 

以2萬元方案換算,共要付720萬元才能獲得該屋,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分析,陶朱路一帶的房價落差大,屋齡輕且有整理的透天總價約1000萬元以上,中古透天則約600~700萬元,「但該屋只有地上權,價格理應再下修至少1/3。」

■該透天所在地屬於國有地,僅有地上物的房屋使用權。陳恒芳攝
■該透天所在地屬於國有地,僅有地上物的房屋使用權。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稱可列遺囑 效期僅20年

陳姓屋主強調,順利租出後,會先與租方簽訂半年內每月支付9千元租金的租約,並到法院公證,後續就直接每月支付2萬元,將在遺囑上說明15年後房產直接歸租方所有,「這個方式我的老婆跟女兒都同意,他們也願意放棄特留分,怕的話可以附上遺囑,並帶他們一起去法院公證,給買方雙重保障」。

群義房屋群利加盟店房仲唐政駿指出,此種贈屋方式存有不少風險,承租方雖有公證租約及遺囑,卻無預告登記跟抵押設定,且公證租約最長期限為20年,若中間房產因債務、過戶、買賣、易主等問題,導致無法順利取得 ,恐求償無門;若以遺產方式取得,也有遺產稅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