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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眉角大揭露 專家教4招護權益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2020年09月02日

【文/Amy Wang】被視為張淑晶條款的《租賃專法》在2018年上路後,隔年中央再推出租屋新制,而今年9月1日則將有新版租賃契約上路,然而對於租屋族而言,其實只想找到一處可以容身、無糾紛的安心住所,「奇摩房地產」整理出4大租屋眉角,保護自己的權益。

▲即便新版租賃契約上路,但仍有不少房客處於弱勢。▲即便新版租賃契約上路,但仍有不少房客處於弱勢。

眉角一、租屋能不能報稅?

儘管租賃專法、租屋新制上路,但租屋族多處於弱勢地位,像是租屋敢不敢報稅?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柏勳指出,新版「租賃契約」內明確標示「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私約與新版相牴觸則無效,報稅是房客的權利,只要有居住事實,且非營利,一年最高可折抵12萬元租金。

眉角二、租屋能不能入戶籍?

其次,部分租屋族因為家中有學齡兒童有就學需求,或欲申請政府補助,但租屋時只要談論到「入戶籍」就有不少房東打回票,陳柏勳表示,即便房東拒絕房客遷入戶籍,不願提供房屋稅稅單或持有證明,但房客以租賃契約,或是向當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居住事實,即可以證明文件遷入。

但反之,若房客退租時不願將戶籍遷出,宜蘭縣租賃公會理事長簡龍裕表示,若由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管理,在辦理退租事宜時,就會要求房客出示身分證,確認是否遷入戶口,才得返還押金,倘若為私人租賃契約,房東可自行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將房客戶籍遷出至戶政事務所。

▲選擇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可以減少許多租屋糾紛。▲選擇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可以減少許多租屋糾紛。

眉角三、租屋需不需要公證?

簡龍裕認為,若是透過合法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都會採用租約公證,有無公證的差別在於「強制執行」,對租客而言,如果租約到期,房東不退還押金,房客有權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反之租約到期時,若房客不願退租,或是租賃期間不願繳納租金,房東也有權拿租約與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眉角四、簽約該注意那些細節?

租賃糾紛多半出現在合約內容,陳柏勳建議,最重要的細節,在於房東附贈的家具、設備有哪些?未來入住後,房東房客負責修繕的範圍為何?「過往簽約過程中,雙方都只專注於租金跟租期長短,但其實租金為雙方合意,入住後的修繕責任、合約到期後的設備點交、違約條款才是問題所在。」

然而,這裡也要特別提醒,在租賃過程中,租客往往較弱勢,若民眾租屋有報稅、入戶籍需求,建議在簽下合約前溝通清楚,避免未來糾紛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