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記者張瀞勻】
▲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至8月31日止。(圖/記者張瀞勻攝)
內政部營建署24日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至8月31日止,補貼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想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請把握最後5天。
營建署也指出,另外,租金補貼還有第二波受理申請期間,時間為明年1月18日至明年2月5日,屆時有需求的民眾也可向租賃住宅所在地或欲租賃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營建署表示,為落實擴大辦理租金補貼政策,今年租金補貼戶數由現行6萬多戶調高至12萬戶。所得標準從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為2.5倍。此外,戶籍地也不用再跟租屋地相同縣市。
家庭組成部分,已放寬年齡及戶籍相關規定,不論單身或已婚,都有機會獲得補貼。根據營建署統計,截至8月21日止,租金補貼申請戶數7萬696戶,至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5,039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817戶。
營建署提醒民眾,住宅補貼即將截止受理申請,尤其想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請把握最後5天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住宅補貼須辦理評點排序 與申請遞件時間無關營建署強調,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截止後,審查期間為2~4個月,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營建署強調,於計劃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跟申請遞件時間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