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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遇房東不是所有權人 請對方出示委託書

2019年12月08日
 
 

在外租屋小細節很多。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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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租房好不容易遇到心目中的好房,但最後要在簽契約的時候,卻赫然發現「所謂的房東」竟然不是屋子所有權人,專家表示,所有契約都是認白紙黑字,所以發現這種問題時,就應該再請對方出示「屋主的委託書」,此舉可以保障該房屋確定是可以出租的。

網友近日在Mobile01上發問,「自己在外租房並要下定時,想到要看權狀,但卻發現號稱房東的太太不是房屋登記人,藉口為該房當初是借朋友名字買的,對方還說自己是投資客,以前是開房仲,因為貸款問題等解釋」,讓他充滿疑問。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若遇到這種狀況,就應該請對方出示委託書,而且不論是合資的投資客還是等理由,都應該有授權出租的委託書,因為契約有問題是認白紙黑字,而如果發現出租者為二房東,可以要求查看房東與二房東之間的轉租同意書,且在內容要注意有無「禁止轉租」的約定,也需留意雙方之間的租賃期限。

針對租屋房東與房客要注意的事項,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則指出,首先雙方都要準備自己的身分證,房東部分還要自己拿出房屋的權狀,並要詳細了解房客的工作狀況與保證人的聯繫辦法等,在日後若遇到房客失蹤等問題,才可以有人可以詢問處理。

另外,曹筱筠說,房客則是要確認房屋的所有權狀,或透過房屋稅單,來確認對方是否有權將房屋出租,若屋主是委託他人代為簽約,就應該出示屋主自己的委託書,並以玆證明,相關規定都有列在「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面,不管房客、房東都要仔細了解。(高敏鳳/台北報導)

房屋租賃契約內容要看清楚,避免之後出現爭議。資料照片網友因為租房遇到房東不是房屋所有權人,而上網發問。翻攝Mobile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