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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補助恐遭罰 房東:考慮漲租

2019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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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瑄╱台北報導】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從本周開始申請,但是,不少房客欲申請補助時,都遭遇房東不願意提出身分證字號,導致房客無法申請的困擾。
內政部今指出,房東若拒絕在租約中載明資料,最高可罰30萬元。但是,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影響的是房東被追稅的結果,有部分房東就坦言說,這樣的話會考慮漲租。
至於租賃市場是否掀漲租潮,房市專家表示,多數房東可能會對房子開出「報稅價」,但是,單身婚育租金補貼目前計劃辦理1年,就算房東漲租,「也只是短期問題。」

 

罰鍰3萬∼30萬元

根據內政部規定,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可享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但即使政府祭出3大租稅優惠,仍然有許多租客會因房東拒絕提供個人資料,無法申請租金補貼。 
內政部指出,依2017年1月上路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括房東及房客的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訊,都必須在租約上載明,《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規定,若房東拒絕提供個人資料,經要求改善仍不載明,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處3萬∼30萬元罰鍰。 
《蘋果》針對租金補助問題隨機訪問房東及租客,在外租屋2年的何小姐表示,「會想申請租金補貼,不過房東已經表明不能報稅,怕就算答應了,明年反而漲租」。 
郭姓房東則無奈嘆說,「自己兒女也在外租屋,了解補貼能減輕租客的負擔,雖然政府有優惠租金1萬元以下免稅,但是,市區幾乎都要破萬元,對房東來說,標準還是太高,要是因為課稅而影響收入的話,確實會讓人想漲租。」 

屬不得約定無效條款

針對多數租客擔心,房東表明不能報稅,會不給申請租金補貼,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報稅在定型化契約中,屬於不得記載、約定的無效條款,若房東以不能報稅為由拒絕租客申請補貼,屬違法行為。她也提到,「假設每月租金1萬2000元,扣掉1萬元免稅額,租賃所得為2000元,再扣抵必要費用43%,租金收入等於0」,雖然課稅對房東一定有影響,但損失並不大。
租客申請補貼,房東可能因此漲租,在房價貴翻天的時代,是否造成「買不起也租不起」的窘境?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認為,多數房東對於能否報稅會開出不同價格,大部分租客還是會以低租金做妥協。不過,他也提到,單身婚育租金補貼方案目前只有計劃辦理1年的時間,就算房東漲租也只是短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