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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裝修糾紛 必看自保術 上網查公司 細項列清楚 要保存證據

2019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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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韋帆╱台北報導】據住宅消保會統計,2013~2018年間共有5164件因住宅產生的糾紛案件,其中裝修部分就佔了7成約3500件,主因多是合約不夠仔細或找到沒有合格的業者。

 

若不幸發生住宅類消費糾紛,可至區域、縣市府調解會,或住宅消保會申請調處。范厚珉攝

 

房子交屋後,即進入到裝修階段,而這同時也是最容易發生糾紛的環節。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從一開始委託、簽約、驗收,每一個環節都不可馬虎,記得先保存證據、記錄申訴日期等,若不幸走到訴訟一步,都還能有所依據。 

找有營業登記業者

有許多屋主會習慣在網路上找設計師,吳翃毅提醒,「業界流傳著一句話,廣告越大、糾紛越多。」當然也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消費者還是得多停看聽。
另外,也有一些屋主為了省設計師費用,自己找統包自己監工,結果草圖畫得不清楚,師傅也不講究尺寸、比例,結果成果不是屋主要的,雙方各說各話,爭個面紅耳斥,最後只能減價承受,屋主每天都要面對不滿意的結果。
若要自行找裝修業者,也要找有營業執照的。吳翃毅說,曾發生過投訴者申請調處,一查才發現與他簽約的人,不但不是公司負責人,還早已離職,導致求償無門。他建議消費者,先上經濟部商業司查詢,也能同時了解負責人是否擁有乙級技術士以上專業證照,簽約時還要請對方提供身分證,若是大公司,與設計師或業務簽約,也必須寫明負責人、協辦是誰,與公司大小章用印。 

冷氣也要標註型號

合約上開工、完工日期載明,避免工程一再延宕無法驗屋。最重要的是估價單部分,數量、品牌、型號等細項要明列清楚,例如木櫃製作,尺寸、板材、品牌、貼皮木紋都要寫清楚;最常見的就是屋主自己找統包師傅,加上溝通不良,等施作完以後,才知對方使用劣質材料、錯誤品牌等。
吳翃毅說,如衣櫃價錢一尺4000~1萬多元都有,就曾發生過僅寫系統櫃每尺1.2萬元,驗收時才發現使用平價板材;衛浴、冷氣只寫品牌未寫型號,業者最後卻用同品牌等級最低產品,連「冷氣噸數不足,都算是所謂的偷工減料。」
住宅裝修其實非常專業,對於有心欺騙的業者而言,屋主根本難以察覺。舉例而言,系統櫃、桌子等,家具才使用的木材依照甲醛含量區分F0~F3的合格等級,倘若業者有心欺騙,拿F3甚至更差的板材偷天換日,消費者根本無從查起。
施工瑕疵分兩種,過程出現錯誤屬於程序瑕疵,或是完工驗收發現錯誤,與合約不同。而程序瑕疵指得就是屋主主張品質不佳,卻又不知如何表達,「這就是請設計師的目的。」 

預防勝於治療,裝修前合約都必須擬定清楚,才能避免糾紛。資料照片

一次到位降低糾紛

吳翃毅說,設計師肩負設計、監工等責任,替屋主把想要的設計,翻譯給施工師傅聽。屋主若是自行設計,常見將開關、插座配置到不對的地方,完工後才發現尺寸不合或被家具擋住,這時候又要再花費修改。
修改費用通常會比直接施作工錢還要高,所以他提醒,合約細項要記載詳實,因裝修牽一髮動全身,倘若衣櫃出問題拆掉重做,油漆、地磚等都會影響到,換冷氣則有可能要拆天花板。簽約前,最好多花一周時間把單位數量等與業者或設計師核對好。
若不幸發生糾紛,可尋求各地方行政區調解會、消保會公告的團體,或消保官調解,再不行就到法院調解庭,若再度調解失敗,就只能對簿公堂。調解時要備好合約書、估價單、設計圖影本各1份,與現況瑕疵照片。 

信託付款保障屋主

以往業者擔心屋主不付錢,傳統裝修付款都以3331(簽約3成、開工3成、進料3成,最後1成驗收尾款)不成文規定請款,但事實上對消費者相當不利,等於還未施工,木作材料進場時就支付了9成工程款,若遇到不肖業者,「手上已沒有籌碼可談。」
吳翃毅主張使用「銀行信託」取代3331付款方式,一來保障雙方價金安全,二來避免自行打合約疏漏細節。他說,諸多案例協調不成、對簿公堂,「有些案件150萬元以上,通常都還會走到3審,一拖沒有5~6年難有結果。」對屋主是種折磨,業者其實也聲譽受損,最後兩敗俱傷。
「預防勝於治療!」吳翃毅說,根據8年多調處經驗,應配合不同裝潢調整,並在每個階段註明工程進度、驗收方式等,這樣屋主就會很清楚怎樣驗收,再將裝修費用放入銀行信託帳戶,每次驗收後按照雙方同意的比例,分階段給付業者,也能保障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