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修正重點
《工輔法》修正重點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保留部分條款朝野協商外,初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意味攸關全台3萬8千家、63萬就業人口的農地工廠將透過新制納管合法化。經濟部政務次長王美花說,數十年來政府一直想將農地工廠納管,但因爭議太大,遲未落實,這次跨部會協商後找出多數人可接受方式,惟量體太大,除修法,還有許多龐雜配套,如群聚區畫設、回饋金擬訂等有待中央與地方進一步溝通。

 

7大限制 保留朝野協商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設有農地違規設立工廠,依新制辦理特定工廠登記後,不得改變事業主體、負責人等7大限制,並要求支付一定金額回饋金,但皆因朝野立委未達成共識遭保留。

 

至今依法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廠商約7400餘家,但臨時登記制將於明年6月到期,另依農委會推估尚有3.8萬家業者未依法辦理登記,占地約1.4萬公頃,這些業者雖可創造1.3兆元產值,對經濟、就業有所助益,卻侵蝕良田、衝擊環境生態,為此,這次修法是希望透過納管降低衝擊,提升經濟效益,但引發環團抗議,並要求設立落日條款。

 

2016年5月20日 為分水嶺

 

昨日初審通過的《工輔法》,以2016年5月20日為分水嶺,在此後,新增未登記工廠除斷水電外,並須依法拆除,如地方政府不積極執行,中央可代位斷水斷電。

 

在2016年5月大限前設立的未登記工廠則分為3大類管理,分別是中高汙染工廠、中大型群聚,以及農地低汙染零星工廠。

 

屬中高汙染工廠新制上路將要求遷廠、轉型;群聚於一區的未登記工廠,像是新北柑園、台中烏日溪南、彰化水五金、高雄岡山等地,採新訂都市計畫及開發產業園區方式處理。王美花指出,群聚區將由地方政府畫定,有許多細節配套要解決,如群聚區邊緣,哪些工廠要畫入,哪些不畫入,業者、地方主管單位恐都有不同看法,但會積極溝通,請地方政府在今年盡快提出畫設方案。

 

中高汙染工廠 遷廠、轉型

 

至於農地低汙染零星未登記工廠,依新制,須在修法後2年內向地方政府申請納管,且需繳交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並在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給予2年改善期。若修法後,10年內仍無法改善並取得特定登記的工廠,地方政府將執行斷水、斷電、拆除措施。

 

另新制訂有吹哨條款,民眾檢舉將獲得獎金,惟立委洪慈庸等提案增訂工廠違法設立,主管機關怠忽職守未執行,民眾可將主管機關告上法庭,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但最後因無法取得共識,相關條文保留待朝野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