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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有三類特定建築將強制進行耐震評估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5日宣布,7月1日起有三類特定建築將強制進行耐震評估,其中,單一所有權人、且在1000平方公尺規模的百貨公司、商場、旅館、電影院等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物,都要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而為增加民眾主動提出耐震評估誘因,花敬群並宣布,原本初評每件6,000元~8,000元,決提高至1.2萬~1.5萬元,補助初評從占費用4成提高一倍至8成。

花敬群指出,凡921地震以前建物、單一所有權人、一定規模(1000平方公尺以上)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今年7月1日起都納入強制耐震能力評估的範圍。如未依規定辦理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第二類是內政部將與各地方政府研議,將快篩後具潛在危險疑慮建築物依轄區實際需求,訂定分類、分期、分區的執行推動計畫,以確認是否真有危險。

第三類是已建議台北市政府針對因地震傾斜建物,如418強震北市兩棟傾斜大樓長安東路二段的金林大廈、信義路四段的富貴角大樓,或貼有黃標建物,納入強制辦理耐震評估檢查。

花敬群說,內政部已修正放寬無須詳評即可申辦危老重建標準,並提高初步評估補助至費用的八成,最高每件可至1.2萬~1.5萬元,目前已呈報行政院核定中,俟核定後即可實施,預算經費並未增加,編列7,000餘萬元,主因民眾擔心房價減損,申請件數不如預期,因此提高補助誘因。

行政院會昨日聽取內政部報告危險老舊建物耐震相關執行成果,內政部表示,全面執行全國危老建物快篩、耐震評估、補強及重建三個具體作為。內政部統計,屋齡30年以上戶數已有410萬戶,如未加速重建,十年後將達640萬戶。

內政部並已提出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要求經耐震評估後構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的建築,應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補強或重建。

此外,內政部也和金管會研議鬆綁金融機構資金提供住戶推動都更前期規劃所需資金的建築放款30%限制。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426000291-260202?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