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113年度第十一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評選活動
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13年8月31日截止,
請經紀人員依規定檢具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至公會申請推薦。
經紀人員應檢具下列資料由其任職之經紀業向本公會申請推薦:
(一)臺南巿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奬勵申請書。
(二)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或營業員證明影本。
(三)1.不動產經紀人:任職合法經紀業累計滿五年之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
2.不動產經紀營業員:任職合法經紀業累計滿五年之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或在職證明。
(四)個人自傳。
(五)參選人同意書。
(六)符合第三點規定情形之具體事蹟說明及其證明文件。
(七)無警察刑事紀錄之證明正本(俗稱良民證),請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
有意願參選的會員,請參照以下附檔,
資料填妥再寄到公會『台南市永康區永大路二段1342號,秘書收』 謝謝!!!
---【附 檔】---
1. 檔案下載(113年度第十一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評選活動.pdf)
2. 檔案下載(112.7.24-地政局-修正「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評選及獎勵要點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