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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0908【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離婚或配偶死亡時,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法定財產制之下,夫妻離婚時,剩餘財產必須平均分配,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另一半不想支付怎麼辦?如果另一半都沒對家庭付出,還可以跟我主張一人一半嗎?
如果老公有小三,把財產都送給了小三,根本沒有財產可以分配,可以主張什麼權利?從父母繼承下來的財產或父母所贈與的財產需不需要一起拿來分配呢?
還有如果房子後來有漲價,分配時要以買的時候的房價為準,還是離婚時為準呢?
如果您遇到上面這些問題,或不知道如何評估要不要去約定分別財產制,一定要來看看這篇文章!(gasp!)
http://www.chcg.com.tw/?p=4011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離婚或配偶死亡時,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 宸翰顧問集團-法律 財稅 地政 房地產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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